各有关高等学校:
针对各高校在组织申报学科领军型“振兴学者”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及问题,现对有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中“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”,请各高校按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”来把握。
二、关于推荐限额。请各高校按不高于推荐基数1:2.5严格控制推荐候选人数量。
三、评审拟采取会议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。答辩评审时间拟定为1月17、18、19日(三天中选一天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),请各单位通知推荐候选人本人做好相关准备(PPT汇报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,提问及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)。
四、为确保评审过程及结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省教育厅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(由厅领导、职能处室和厅纪检监察室组成),加强对评审组织工作的领导和监督。建议各高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,统筹校内遴选和推荐工作,确保评审工作组织严密,程序不出问题。
五、材料上报时间为1月13日(周六),上午9:00-11:30;下午12:30—15:00。请各学校按时上报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